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优化团干部队伍结构,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公开选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
公开选拔工作方案
根据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改革方案》《全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拟以公开选拔的形式,从全院青年学生中选聘2名团委兼职副书记。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优化团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党建带团建”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 “德、能、勤、绩、学”的选拔标准。
三、选拔范围
学院在籍在册全日制在校大专生、应用本科生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与学校的共青团工作、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实际相结合。
3.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共青团工作视野,对共青团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岗位条件
1.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品学兼优,能妥善处理好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关系,上一学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二分之一;
4.具有团干部或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经验;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受到校规校纪处分处理等,尚在处分期的;
4.在校期间考试有挂科情况;
5.其他原因不宜任用的。
五、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步骤进行。报名人员请关注“轻院青年”公众号,各环节安排和结果均在该公众号予以公布。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均须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学生)》。组织推荐人选,由团总支审核后,所在党总支在《报名表》填写推荐意见;个人自荐人选,自行填写报名表,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后期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本方案明确的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党团知识和共青团业务工作的掌握程度。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未参加笔试人员,终止选拔。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职位和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度。
入围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面试,可在面试前依次递补。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选拔职位和考察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考察范围。
入围人员因故放弃被考察权,可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依据聘任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公示无异议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其德、能、勤、绩、学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程序:(1)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2)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3)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本人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相关情况;(4)组织开展考察对象政治素质专项测评,通过测试、谈话等形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5)以考察结果为依据,综合考察对象在日常工作中的一贯表现,全面客观地撰写考察材料;(6)考察组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向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议作出任用决定。
(六)公示、任职
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党委印发任职通知。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干部聘任工作的领导,成立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姚锡锋
副组长:吕林旺 林 青
成 员:连 波 郭晓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和团委共同组成,具体负责聘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七、相关政策说明
1.实行任期制,本次任期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任职期间不能影响正常课程安排,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转组织关系。
3.任期结束,由组织人事处和团委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内容,并出具工作鉴定,存入本人档案。在岗不足半年,不予认定经历。
本方案由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