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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密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学院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广大教职工保密法治意识,广泛普及保密常识,按照中共包头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包保办(局)发〔2021〕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定于今年10月份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此次保密法宣传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活动主题“传承红色基因,筑牢保密防线”。

二、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开展传承党的保密优良传统宣传活动。各部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以学习党的保密历史、继承发扬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为切入点,充分利用保密红色教育影片、保密先进人物事迹等教育资源,开展保密优良传统宣传教育,积极弘扬保密优秀传统文化。

(二)广泛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活动。

各部门要以保密法律法规、防范技能、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保密教育培训、保密法治讲座,制作保密宣传展板,设置保密宣传专栏,悬挂保密宣传条幅,张贴保密常识挂图、发放保密书箱资料,播发保密提示标语、微信、短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涉密人员保密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活动见到实效。

(三)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学院按照上级要求征订了部分保密宣传资料,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到党政办公室借阅学习。党政办公室将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观影活动,进一步增强涉密人员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保密工作水平。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统筹组织安排,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开展灵活多样的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普及保密常识,进一步夯实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2021年度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依据。

(二)及时总结上报。各部门要及时上报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为进一步做好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请各部门于10月23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包括影像、图片资料等)及《保密法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党政办公室刘娜老师处(电子版发送OA邮箱)。联系电话3163407.

附件:保密法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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