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规范学院教材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育部教材〔2019〕3号文件)、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同时成立教材选用审核专家委员会和教材使用监测评估专家委员会。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审核专家委员会机构及职责
附件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使用监测评估专家委员会机构及职责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