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师〔2023〕59号)要求和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进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精神,为认真开展好学院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政治建设“思想铸魂”行动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教师集中学习制度,加强教师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经师”和“人师”统一的“大先生”等重要指示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学生成长是生动实践。(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3.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教师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良好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实施规则立德“固本强基”行动
1.搭建师德建设平台。组建学院专家委员会,开展研究、咨询和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涵养基地,通过开展基地建设,加强工作支撑,搭建师德师风提升的新平台。〔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宣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3.学习系列师德规范。印发学习手册,组织开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师德规范领学宣讲、案例解读,开展十项准则学习讨论等,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提升全体教师的规则意识。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网络学习(另文通知),坚持全员全覆盖。〔牵头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实施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
1.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队伍,开通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重点排查从业禁止制度规定的犯罪行为,高校教师学术不端、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惩处,形成高压态势,推动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落实,用好聘用合同,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各党组织要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工作。〔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实施关键群体“教育提升”行动
1.组织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题培训,自行组织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安排专门课程、组织全员研讨,筑牢思政课教师遵规守纪的底线意识,形成模范实践“六要”标准的强大共识,更好发挥立德树人关键群体的表率作用。(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
2.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自查自清工作。严把思政课教师入口关,对于过往工作、在学期间存在不当言论和不当行为的人员,严防进入思政课教师队伍;对于在信念信仰、政治纪律、学术诚信、思想道德等方面突破底线的人员,通过转岗、解聘、辞聘等方式退出思政课教师队伍。(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
(五)实施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行动
1.健全通报曝光制度。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预警机制及涉师德师风事件(线索)核查报告机制和师德违规案例通报曝光机制的通知》。及时传达通报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科研诚信案件、学术不端行为案件等,健全本地本校师德违规行为通报制度,定期梳理和曝光师德违规问题,建立完善典型案例库。(牵头部门:纪委办公室)
2.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本地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典型案例集、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牵头部门:纪委办公室)
(六)实施榜样引领“典型赋能”行动
1.做好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按照有关规定,因地制宜,选树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运用媒体展示、事迹宣讲、师德报告、育人感悟、文艺作品创作等方式讲好师德故事、注重师道传承,形成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生动局面。开展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2.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学习教育。向教师推荐精品素材(包括《为了和平》《跨过鸭绿江》《山海情》《觉醒年代》《中国》《黄大年》《一生只为一事来》等优秀资源),创新开展国情研修、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强化日常教育浸润。〔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推进安排
学院从即日起启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牵头调度,各责任部门于2023年7月24日前,填报工作任务分解台账和纸质支撑材料报至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正面引导,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安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以查促改、边查边改,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巩固整治成效。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执行不力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追究有关责任。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